理大外暴動19名男女被告還押再訊 控方指需翻看9000小時片段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0/04/07 16: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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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年11月18日清晨理工大學外有示威者集結,其中14男5女於大學外被捕,同被控1項暴動罪,當中1男1女另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,案件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。(經濟日報資料圖片)

去年11月18日清晨理工大學外有示威者集結,其中14男5女於大學外被捕,同被控1項暴動罪,當中1男1女另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,案件今(7日)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,並押後3個月至7月7日再訊,以作進一步調查,包括翻看9,000小時的現場片段等,有被告申請縮短宵禁時段,以及減少報到次數遭裁判官拒絕,19人續准保釋候訊。

被告依次為17歲陳姓被告、盧可文、禤曉諾、鄺小凡、16歲黃姓女生、李沛珊、柯仁龍、陳俊榮、溫皓忠、譚俊輝、謝兆龍、吳日軒、黃文浩、17歲馬姓被告、梁錫俊、陸偉恒、16歲鄭姓被告、林浩陽及李家樑,年齡介乎16至29歲。

19名被告同被控1項暴動,控罪指他們於2019年11月18日,在九龍漆咸道南與暢運道交界與其他不知名人士一起參與暴動。

另外,第5被告黃姓女生另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及未有出示身份證兩罪。控罪指她於同日同地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,即1枝噴漆、1把螺絲批、1樽火水及1盒火柴,意圖作非法用途。

第9被告溫皓忠,另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及嚴重傷人。控罪指他於同日同地管有剪刀、𠝹刀、鉗子及鐵綫等,並指他意圖使警員X受嚴重傷害。

控方申請押後案件3個月,讓警方作進一步調查、翻看「極大量片段」等,包括9,000小時現場片段,以及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上攝錄機的片段,並不反對19人保釋。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將案件押後至7月7日再訊,被告均准繼續保釋候訊。

第3、8、11及12被告申請更改保釋條件,包括縮短宵禁時段、減少報到次數,均遭裁判官拒絕。另外有被告申請更改所報到的警署,及改早報到時間獲批。

TOPick袁國勇教授專訪內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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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欣樂